【麓溢广告(Lu-E)新闻与观点】 品牌面膜引起皮肤过敏 屈臣氏被多次点名
发布时间:2015.04.14          新闻来源:信息时报

近期,多个品牌面膜因含有防腐剂引起过敏在网上热议而备受消费者关注。自35日,商周刊开设“时尚产业消费者投诉曝光平台”后,收到不少消费者投诉,记者整理发现,因化妆品而产生的消费纠纷较多,而快消品面膜引起过敏也成投诉热点。39日,记者从广州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4年共收到面膜投诉案件51起,其中,屈臣氏、瓷肌公司被点名最多。面对如此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化妆品连锁店又将如何监管产品的质量问题?

  快消品面膜成投诉热点

 

  近日,市民曲小姐向《信息时报·商周刊》投诉称,去年8月在天河又一城的卓越化妆品专卖店购买了12贴某牌面膜,支付100元左右,不过购买后与真品对比,发现其购买的产品,没有正品的标识(R外有个圈),没有“时间是流动”这样的字样,包装后面没有标注注意事项。曲小姐认为商家销售假冒产品。不过,却由于当时没有留小票而无法证实该面膜是在卓越购买而作罢。

 

而随着消费者对面膜需求的日益增加,该品类已成为各大品牌争相追逐的热点,其质量问题也备受关注。市民程小姐在购买面膜时也上了当,她告诉记者,经朋友介绍,了解到“欧蒂芙”面膜的效果不错,于去年11月,在网上搜索“欧蒂芙”面膜的微信代理商,通过微信加到代理商郑先生,随后购买了10包“欧蒂芙”面膜,共计金额1000元。不幸的是,程小姐收货后,经官网查询是假冒产品,最后,与郑先生协商退货无效后,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立案。遗憾的是,经实地调查,被投诉地址为一栋居民楼,没有找到出售“欧蒂芙”面膜商家。

消费者纠纷时经营者承担误工费

  记者调查发现,在日常生活中,有一大部分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都会怕麻烦而放弃维权,不会追究责任。实际上,消费者追责是有法可依的。记者翻阅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有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化妆品或接受美容院()服务时,一定要记住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化妆品发票、化妆品使用说明书,接受美容服务的票据等。若出现皮肤问题,要保存好反映皮肤伤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鉴定材料、就医诊断书、检验报告。

  同时,也要保存好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证据,如损失清单、医疗处方、医疗发票、交通票据、误工证明等。“必要时,可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斑贴实验,斑贴测试结果可做为消费维权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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