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溢广告(Lu-E)新闻与观点】 消费者体验是实现产品价值的基础
发布时间:2015.01.29          新闻来源:上海麓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消费者体验是实现产品价值的基础

  1999年美国学者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撰写的《体验经济》一书将体验定义为“企业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以消费者为中心,创造能够使消费者参与,值得消费者回忆的活动”,而体验经济是通过满足人们的各种体验的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有观点认为,体验已经逐渐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之后的一种主导型经济形态。在体验经济时代,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渴望得到体验,越来越多的企业精心设计消费者的体验服务。企业不再仅仅是销售商品或服务,它提供最终体验,给消费者留下难以忘却的愉悦记忆;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在本质上不再仅仅是实实在在的商品或服务,而是一种感觉,一种情绪上、体力上、智力上甚至精神上的体验。产品的价值,只有在消费者体验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企业与消费者在消费者体验的基础上得到了和谐、互动与统一。

  《体验经济》一书的观点,掀起了人们对体验经济的认识和思考,也逐步理清了消费者创造产品价值与消费经济的关系。如果说消费者创造产品价值是研究在消费者使用产品的基础上,对产品的核心价值进行分层,研究消费者在哪个层面,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创造价值,进而得出的一系列相应结论,这些结论无疑是站在企业、消费者和产品这样的较为微观的层面上所得到的。体验经济则从人类经济形态的发展趋势角度,揭示了社会发展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后,要以满足人们的“体验”类需求为主,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源泉,这是站在较为宏观的角度得到的结论。但两者殊途同归,结论一致,即消费者体验是消费者创造产品价值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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