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溢广告(Lu-E)新闻与观点】 加多宝广告语涉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14.12.07          新闻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品牌所留下的印记,是日积月累的。每一次的亮相和活动留下视觉设计,而每一次的推广纠纷留下各种谈资。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纠葛,作为中国饮料界的一个话题,又再次出现了新篇章。这一次,是关于广告语的宣传。以前,广告语不像商标注册这样的品牌设计项目,有很多的前期审核,雷同或夸大的手法比比皆是。然而现在的相关法规已越来越重视这一文案策划部分。

123日,凉茶品牌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又一广告纠纷案在京宣判,北京第三人民法院判定“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宣传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构成了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

此案的起诉方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提出,从今年3月份开始,加多宝公司通过店堂告示、电视媒体、户内户外媒体、报刊杂志、互联网及产品包装等各类途径,大肆宣传所谓的“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不实内容。但事实上,加多宝公司在20125月后才推出加多宝凉茶,至今加多宝品牌只有两年多历史,所谓的“七连冠”广告是移花接木的虚假宣传。

最终,法院判定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语,并在主流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同时,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需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除此次北京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300万外,加多宝在此前败诉的六起案件中,累计赔偿金额为1660万元,但王老吉方面表示,至今未拿到加多宝任何一笔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