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溢广告(Lu-E)新闻与观点】 广告创意中的哲学
发布时间:2014.08.11          新闻来源:上海麓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现代世界是一个信息的世界。在信息日益产业化的商品社会,一个被人们称为“无烟的工业 ”的新兴行业一广告业,已悄然兴起。“我们呼吸的空气由氧气、氮气和广告组成。”法国广告评论家罗贝尔•格兰如是说。无疑,我们己置身于一个广告如林的世界,广告作为传播信息的一种方式,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告中使用的语言必然是民族的语言,广告存在于一定的社会之中,将语言运用于广告的人以及接受广告的人都是社会、文化、习俗的人。因此,一个民族社会的哲学观念、思维模式、文化心理、道德观念、生活观念、风俗牙惯、社会制度乃至 政治信仰等等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广告语言产生作用,任何一个社会的广告语言都无不带有该社会的文化痕迹。

天人合一,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一个最基本的哲学观念。在我国的一些广告中,可以看到天人合一的观念对语言表达和接受的影响。例如:     “天上彩虹、人间长虹”(长虹电视机) ,通过天上彩虹对人间长虹的映衬、比喻,使天上与人间、彩虹与“长虹”互相交换、转化,给人一种天上人间一体、彩虹“长虹”一物的感受。又如 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广告,其结尾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此,有的可能并非有意而为之,而是深植于民族文化之中的天人合一观念的 自然 流露,但从受众的角度来说,都能够引起中国人特有的感受和共鸣。

如此一来,广告才能够更加广为人知。